为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关口,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着力打造“最有感”的营商环境和服务环境。
严把环评审批关,推动重点项目落地。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局专人专责专项目“环保管家”全生命周期服务清单》,提早介入、逐一研判建设项目环评类别及审批层级,开展环评技术靶向帮扶,专人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环评手续,避免发生“未批先建”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把项目准入与环评审批关口,严守环评“五个不批”原则,严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规范环评审批程序,压缩环评审批时限,预防出现触碰法律底线的“硬伤”,有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地。
严把许可证核发关,保护区域生态环境。针对首次申请与重新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强化申请材料联合审查,严格把控污染物排放标准、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关键板块的准确性与规范性。严格规范许可证核发流程,强化现场踏勘,开展“对账式”核查,严格对照环评文件及申请材料,对生产车间、污染防治设施及排放口等关键点位进行逐项核实,重点核查生产设施、原辅料使用、产排污环节、环境治理设施及排放口设置等情况,确保《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填报内容与环评文件批复要求、企业实际生产状况一致,确保项目实施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不恶化,增产不增污。
强化制度衔接,打通“环评-排污许可”壁垒。定期梳理已审批的新建项目,主动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下发《排污许可一次性告知单》,指导督促排污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确保环评批复的“严准入”与排污许可的“精量化”有机统一,从源头上杜绝“批建不符”和“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组建由审批、执法、监测人员共同参与的“综合服务队”,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对照环评批复与排污许可证,对辖区内企业开展“体检式”帮扶,实现一次进门“一次查清”,有力解决企业环境管理方面的各类问题。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构建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强化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